2016年10月31日下午,宁波广电集团与江北区人民政府在宁波大剧院签署“宁波音乐港”战略合作协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万亚伟,宁波广电集团总裁、党委书记张松才,广电集团副总裁王程以及江北区区长丁晓芬,江北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林大吉,江北区副区长戴瑜等领导出席了合作签约仪式。
宁波作为沿海开放城市和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港口城市,未来将把音乐文化产业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着力打造宁波音乐港,加速拓宽文化产业格局,加快文化产业聚集,有机融入海上丝绸之路的国家发展战略。宁波音乐港的建设是宁波打造“一都三城”的重要举措,更是宁波“音乐之城”的核心所在。在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的支持下,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联合宁波广播电视集团,发挥各自优势,为推进宁波音乐港的品牌建设、提升宁波市“音乐文化之城”的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音乐氛围而开展整体合作。
这次双方整体合作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合资成立“宁波音乐港剧院管理有限公司”,让原先属于宁波广电集团的宁波大剧院焕发新的活力,成为“宁波音乐港”的桥头堡和演出基地。其中江北区所属的宁波音乐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和宁波广电集团所属宁波大剧院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出资,总注册资金达2000万元人民币,以“1加1大于2”的定位服务好宁波音乐港的建设,全程管理运营好宁波大剧院。二是江北区政府和宁波广电集团达成整体宣传合作协议,宁波广电集团作为宁波本地主流媒体,将发挥媒体优势,依托所属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以及丰富的宣传经验、活动企划经验和节目制作经验,为推进宁波市江北区所属的“宁波音乐港”品牌建设,提升宁波市“音乐文化之城”的知名度,营造良好的文化居住环境和音乐发展环境,做好全媒体宣传服务工作。
宁波广电集团总裁、党委书记张松才表示,本次合作是宁波文化产业建设的一次大事件,是一次强强合作的开始,相信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为宁波的文化产业格局做出自己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