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剧院管理中心因市属国企改革工作总体部署要求,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管理中心事业编制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或其权利义务承接单位宁波广播电视集团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宁波大剧院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
浙ICP备12005551号-4 宁波广播电视集团